第139章 开篇
周卿云推开自家窑洞的门,母亲正在做饭。 “你去镇上了?”母亲回头看了他一眼问道。 “恩。去镇上买点东西。”周卿云将墨水和稿纸放在桌上,“妈,从今天开始,我要写新书了。可能会很忙。家里的事你要多操心了。” 母亲点点头:“写吧。妈支持你。” 简单的一句话,却让周卿云心里涌起无限的力量。 他走进自已的房间,在书桌前坐下。 打开新买的墨水,拧开钢笔,吸满。 铺开稿纸,在第一页的顶端,郑重地写下四个字: 人间烟火 然后是副标题: 第一部:农 再然后,是开头: 1960年的春天,来得特别晚。 黄土高原上,土地干裂得像老人脸上的皱纹,一道接着一道,深不见底。 葛全德站在田埂上,已经站了一个上午。 他的目光从干枯的麦苗,移到蔫巴巴的玉米,再移到远处光秃秃的山梁。 最后,他低下头,看着自已那双布满老茧的手……这双手,耕了一辈子地,种了一辈子粮,到头来,却连一家人的肚子都填不饱。 风从山梁上刮下来,带着沙土,打在脸上生疼。 葛全德抹了把脸,抹下一手黄土。 他转身,往家的方向走。 脚步很沉,每迈一步,都像踩在棉花上。 他知道,该做个决定了。 要么死守着这片土地,等着饿死。 要么离开,去陌生的地方,找一条活路。 葛全德选择了后者。 三天后,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,背着简单的行李,踏上了逃荒的路。 临走前,他跪在祖坟前磕了三个头,说:“爹,娘,儿子不孝,守不住这片土地了。等孩儿在外面挣到钱,儿子一定会再回来。” 然后他站起来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 身后,是干裂的土地,是荒芜的村庄,是再也回不去的故乡。 前方,是未知的城市,是迷茫的未来,是生死未卜的命运。 可葛全德不知道,他这一走,就是一辈子。 …… 写到这里,周卿云停下笔。 他抬起头,看着窗外。 窗外,黄土高原在午后的阳光下,呈现出一种苍凉而壮美的金色。 这就是他要写的土地。 这就是他要写的人。 这就是他要写的时代。 一个新的故事,开始了…… 愣神片刻后,周卿云坐在书桌前,钢笔继续在稿纸上沙沙作响。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写作的状态里,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写《人间烟火》。 而这种专注力,也是他能从陕北小山村考进复旦的关键。 平时在家,他有的时候确实有些懒散。 母亲总说他不如妹妹勤快,碗不常洗,地不常扫,柴火也劈得少。 但当他真的下定决心做一件事的时候,他的执行能力便会瞬间爆发。 就像现在,从上午十点开始写,到现在几个小时过去,他几乎没动过位置。 稿纸已经写了十多页,密密麻麻的字迹,每页三百字左右,算下来已经写了三千多字。 对于一个长篇小说的开头来说,这个速度不算快,